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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城乡居民医保延长缴费至2023年2月25日!

时间:2022-12-30 17:01:00

 重要通知!

2023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

延长至2月25日

        因疫情影响,全省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期限延长至2023年2月25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新生儿全年可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要同时参保,实现全员参保,应保尽保,使广大参保群众充分享受医保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