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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保康医院(原十八局医院)疫情期间门诊、住院患者就诊须知

时间:2021-01-08 13:32:55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告知如下:

所有来院人员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预检分诊,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出示“河北省健康码”。

 

NO.1门 诊

一、看病前需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卡”

进入院区必须出示“河北健康码”和“行程卡”,请在就诊当日提前申领好患者和陪同人员的“河北健康码”“行程卡”以备工作人员查验、测体温。

二、所有人员进入医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手卫生。

 三、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请就诊患者务必带好身份证、社保卡;就诊结束后避免逗留,减少在医院停留时间。

 四、进入院区通过预检分诊处时,配合预检人员的流行病学史调查工作,主动告知14天内保定市外旅居史、接触史,并按要求登记。提倡患者个人自行就诊,儿童、危急重症患者仅限一名家属陪同进入门诊。

 五、患者就医排队挂号、缴费、取药、检查时,请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

六、候诊时分散候诊,请您在排队等候期间保持1米距离,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室”,耐心在候诊区分散候诊。进入诊室前主动向分诊人员和医生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卡”进行体温测量,配合医生的流行病学史调查工作。

 七、门诊检查完毕,如需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做核酸检测,住院期间谢绝探视,建议亲属可采用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慰问。

八、所有发热患者(体温≥37.3℃)、来自或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显示黄码及红码的患者,请跟随指定人员引领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接触他人。

 

NO.2住 院

一、凡需要住院的患者,严禁自行到病房开具住院单。

二、住院患者及家属必须配合预检。接受体温及流行病学筛查,根据国家文件要求,患者与陪护人员入院均应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三、陪护准许1名人员,并相对固定。禁止有发热、咳嗽、鼻塞、流涕、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留院陪护。

陪护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如需增加,由主任或护士长同意。更换陪护人员需重新做核酸检测,无核酸检测证明者严禁进入病区。陪护人员需如实填写流行病学史,并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卡”。

四、住院患者谢绝探视,病房24小时封闭管理。住院患者凭腕带出入病区,陪床家属出入病区时,要携带“陪护卡”。

五、住院患者及家属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不得私串病室。

六、住院患者及家属必须服从医院管理。陪护人员每天检测2次体温,如体温≥37.3℃立即停止陪护,上报科室护士长。

七、为避免人群聚集,医院再次强调,全面禁止住院探视,谢绝亲朋好友探望。

八、出院后复诊患者请首先与主管医生联系,预约至门诊对应科室复诊,谢绝患者到病房复诊。

九、为避免交叉感染,慢病、肿瘤或按疗程治疗患者,需与主管医师联系后,根据医师安排,错峰返院复诊。

温馨提示

疫情期间,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集聚,避免交叉感染,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
来源:保定高碑店保康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