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挂号:0312-6392666

急救电话:0312-6392999

首页 > 就医指南 > 医保须知 > 正文

门诊特殊疾病(慢性病、大病)管理办法

时间:2021-03-19 09:58:00
       申请人提供就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的须同时提供充分的就诊证据)、社保卡复印件、《申请表》每月10日前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的由单位交到医保中心 ,每月进行评审鉴定公示,次月1日起享受相关待遇。
       审批通过后(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成人起付标准为每年800元,学生儿童500元,报销比甲类费用 60%,乙类费用55%,每人每年单病种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两种及以上每年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